北京旅游局_北京旅游局投诉电话
1.北京文旅局上班时间
北京旅游局 地址:建国门外大街28号北京旅游大厦1001房人事教育处 电话传真 :85162288-1023
东城区旅游局 地址:东城区东四十一条83号(100010 ) 电话传真 :64031118-6858 64027723
西城区旅游局 地址:西城区二龙路27号(100032 ) 电话传真 :88064372 88064544
崇文区旅游局 地址:崇外大街7号正仁大厦(100062 ) 电话传真 :67091092 67082091
宣武区旅游局 地址:宣武区长椿街9号(100053) 电话传真 :63036847 63035131
朝阳区旅游局 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100020 ) 电话传真 :65099079 65099083
海淀区旅游局 地址:海淀区长春桥路17号(100089 ) 电话传真 :82510470 82579127
丰台区旅游局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文体路2号经贸委旅游科(100071 )电话传真 :63812693 83656366
石景山区旅游局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18号(100043 ) 电话传真 :88699833 88680353
门头沟区旅游局地址: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5号北楼(102300 ) 电话传真 :69834170 69865412
房山区旅游局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月华北大街8号(88 ) 电话传真 :89352764 89352764
昌平区旅游局 地址:昌平科技园区创新路8号(102200 ) 电话传真 :644656 644657
顺义区旅游局 地址:顺义区光明南街7号(101300 ) 电话传真 :69429918 81496681
通州区旅游局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玉带河大街119号(101100 )电话传真 :69545238 69545238
大兴区旅游局 地址:大兴区兴政西街31号科技大厦(102600 )电话传真 :69245166 69221235
平谷区旅游局 地址:平谷区府前街31号建设大厦(101200 ) 电话传真 :89991938 89991991
怀柔区旅游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开放路56号(101400 )电话传真 :69646250 69646250
密云县旅游局 地址:密云县云光环岛东南100米(101500 )电话传真 :69043175 69065498
延庆县旅游局 地址:延庆妫水南街2号甲(102100 ) 电话传真 :81191198 81194178
北京文旅局上班时间
正部级。北京市旅游局是直属机构,旅游局局长的待遇都是正部级。北京,简称“京”,古称燕京、北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首都、直辖市、国家中心城市、超大城市,院批复确定的中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和古都之一。
上班时间9:00
17:30。文旅局全称是文化和旅游局。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为例,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简称市文化和旅游局)是市组成部门,为正局级。市文化和旅游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市委有关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文旅局属于行政单位,其工作职责是:1、负责文化、文物、旅游事业单位经费和财务的管理、监督;2、规划、指导全市重点文化设施建设;3、管理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4、拟订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法规,扶持和促进全市文化产业的发展建设;5、负责全市文化、文物、旅游事业的统计工作;6、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党的建设工作;7、研究拟订全市文化艺术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8、推动文化系统劳动人士管理体制改革;9、负责系统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国家文化和旅游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研究拟订本市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草案、规章草案,依法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统筹规划本市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
3、管理本市重大文化活动,指导重点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和旅游设施建设,参与国家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组织本市旅游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对外合作和市场推广,负责制定本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文化和旅游局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工作。承担信息、信访、建议议案提案办理、保密、信息公开、联络接待等工作。承担局系统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各处室、所属单位工作。负责有关地方志的编纂工作。
2、研究室:统筹本市文化和旅游的规划、编制、实施情况评估等工作。负责文化和旅游政策、规划研究和发展形势分析,拟订文化和旅游综合性政策。统筹协调文化和旅游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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