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服务费可以开专票吗_旅游服务费可以报销吗
1.哪些情形不能开增值税专票
旅行社一般纳税人开的是普通增值税发 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
一、营改增试点期间,试点纳税人[指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称《试点实施办法》)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
(三)销售额。
8.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选择上述办法计算销售额的试点纳税人,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哪些情形不能开增值税专票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对外销售货物、提供劳务、服务等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但实务中,因购方身份、免税、不征税或差额纳税等原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1、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 2、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凡是与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均应按照平销返利行为的规定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商业企业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即便需要缴纳增值税,也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3、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个人消费者的。包括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4、与不征税相关的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所谓不征税项目是指纳税人收取款项但未发生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以及不动产的情形。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开具普通时,税率栏次为“不征税”,没有发生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预付卡销售和充值;2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预收款;3代收车船使用税;4代收民航发展基金;5拍卖行受托拍卖文物代收货款;6建筑服务预收款;7代理进口免税货物货款;8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方出售资产;9资产重组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10不征税自来水。 5、免税应税销售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增值税属于链条税,销售方销售确认的销项税额即购方确认的进项税额。免税应税行为销项税额为0,开具增值税专用没有意义。 6、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出口企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7、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3%减按2%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纳税人可以放弃减免税政策,按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此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 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得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 9、纳税人销售旧货(二手经销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10、差额征税项目。全面“营改增”后,由于时间性、政策性等原因,仍然存在无法通过抵扣机制避免重复纳税的情形,所以引入了差额征税办法,以此来解决纳税人税负增加的问题。 差额征税扣除项目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差额征税销项税额=(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项目金额)×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适用税率可以理解为无法通过取得进项税额抵扣的税额部分。 1金融商品转让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金融商品卖出价扣除买入价之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金融商品转让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2经纪代理服务服务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性基金或行政业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针对委托收取的费用部分(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3融资租赁和融资性售后回租 从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业务的纳税人从事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扣除项目为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以及车购税,不扣除本金。 经(央行、银保监会、商务部)批准的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属于金融服务中服务的范畴,可以选择扣除借款利息、债券利息以及本金,也可以选择仅扣除2息不扣本金。 4航空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企业,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收取的机场建设费以及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国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5客运场站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6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等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7建筑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应纳税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征税率)×征税率 8劳务派遣服务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征税的,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费、代缴的社保保险费及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5%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扣除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9人力外包服务 纳税人提供人力外包服务,与劳务派遣扣除项目基本一致,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费及代缴的社保及公积金部分不得向客户开具增值税专用。 10转让不动产 纳税人转让不动产,营改增(2016年4月30日)之前缴纳契税的,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 营改增之后缴纳契税的,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 11、其他个人及其他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除了两种可以到税务代开专票之外,其他均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一是其他个人(自然人)转让或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可以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二是个人保险代理人,证券经纪人、和旅游等行业符合规定个人代理人可以由支付方统一向税务机关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或专用。纳税人发生的以下应税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1.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2.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的;
3.提供经纪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4.提供旅游服务,选择差额扣除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部分;
5.金融商品转让;
6.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老合同,选择扣除本金部分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时,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可以开普通的;
7.劳务派遣服务政策,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可以开具普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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