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245名公告 ?

2.2020年乌兰察布市招聘511名教师面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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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笔试内容:详见《岗位需求表》“考试科目”栏。笔试实行百分制,用闭卷方式进行。

“蒙汉兼通人员”岗位人员的笔试试卷分为蒙汉文两部分,分值各占50%。答题时要求报考者“汉文部分”须使用汉文作答,“蒙古文部分”须使用蒙古文作答。

其他岗位统一汉文制卷,应聘人员统一用汉文答卷。

(二)笔试时间:2021年7月11日(详见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公布。

(六)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进入资格复审范围最后一名人员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2020乌兰察布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教师招聘245名公告 ?

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什么时候发布?2023年内蒙古一级建造师报考通知发布了吗?具体的内容有哪些?2023年报名时间是在什么时候?更多一建报名信息,敬请关注猎考网一级建造师频道。

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考试报名通知已经公布,内蒙古2023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在021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

2023年度全国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二、考试时间

2023年9月11日

上午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下午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2023年9月12日

上午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下午 14:00—18:00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三、报名事项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原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2002〕111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

(二)报名时间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我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18日23:00;网上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7日10:00—7月20日17:00;网上缴费时间为2023年7月6日10:00—7月21日17: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zg.cpta.cn/examfront。

考生务必确认本人符合相关条件并正确选择拟考级别和考试科目,因报考条件不符或错误选报造成无法取得合格证书、成绩无效等后果的责任自负。

(三)告知承诺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承诺本人已知晓证明事项名称、设定依据、证明内容和材料、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权利与报考人员的配合义务、承诺方式及不实承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告知事项,已符合报考条件,填报的信息真实、客观、愿意接受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并接受处理。报考人员利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四)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上述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办理报考相关事项。

(五)对于符合免二科和无法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需携带报名表、工作证明及本人的毕业证原件和符合免试的相关证件,需在自治区资格审核时限内到报名地区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人工审核。现场人工审核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7月20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通过现场人工审核的考生,应及时查询核对本人报考状态,确认本人符合报考条件、报名信息无误(特别注意报考级别和科目务必准确)、核查通过、缴费成功、报名完成,并重新打印报名表备用。

(六)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报考人员原则上只能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考试。

(七)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报考人员须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为2.5cm?3.5c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9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老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八)打印准考证。2023年9月6日10:00—9月10日,报名成功后的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cpta.cn)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监督管理及违纪处理

(一)考试组织机构将对考试过程实行日常监管并接受社会监督。考生应积极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逾期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放弃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二)考生有提供虚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人员须知

(一)人员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直尺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二)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客观科目试卷全部用“变换卷”和“卷卡合一”相结合的技术。考场备有草稿纸供人员使用,考后收回。《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为主观题科目,请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务必提醒人员“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考试结束后还将用技术手段进行雷同试卷的甄别和认定,对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按规定给予成绩无效处理,涉及违纪的按相关条款追加处理。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代替他人或者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使用伪造、变造或者买卖试题、答案;组织或协助组织等均属犯罪行为,处以拘役、管制、罚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考区设置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在区直(呼和浩特)和全区11盟市均设置考区。

七、考试收费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68号)、《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重新发布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计〔2016〕8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原发展委员会《关于核定各类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考试等收费标准的批复》(内计费字〔2002〕887号)的规定,每人收取考试报名费20元。客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61元,主观题每人每科收取考务费70元。

附件:自治区各盟市资格审核部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2023年7月2日

附件

内蒙古自治区资格审核部门****

考区审核单位审核点地址咨询电话区直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包头大街地调院前楼0471-66001980471-6601168包头市包头市人事考务中心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阿尔丁大街41号人和大厦406房间0472-5221935呼伦贝尔市呼伦贝尔市人才流动人事考试中心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安达广场南,呼伦贝尔市民生大厦三楼人力服务大厅0470-8236460兴安盟兴安盟人才服务局兴安盟党政综合大楼东北角一楼大厅0482-8266117通辽市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科尔沁区和平路739号劳动大厦院内通辽市人事考试中心0475-88200120475-8820013赤峰市赤峰市人事考试中心赤峰市新城区临潢大街宝通大厦西侧三楼0476-8330744锡林郭勒盟锡盟人才开发中心(人事考试部)锡林郭勒盟人力和社会保障局(内蒙古锡林浩特市锡林大街西段劳动和社会保障大厦 一楼大厅11号窗口)0479-8235702乌兰察布市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乌兰察布市集宁新区人力和社会保障综合大楼东大厅一楼0474-8159295、

8150963鄂尔多斯市鄂尔多斯市人事考试中心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大街与民和路交汇处路北鄂尔多斯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二楼(鄂尔多斯市一中南门往西500米路北)0477-8586210巴彦淖尔市巴彦淖尔市人事考试中心新华西街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7018室0478-8527225乌海市乌海市人事考试培训中心乌海市滨河区创业路与宜化街交叉路口乌海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东大厅0473-3158037阿拉善盟阿拉善盟人事培训考录中心盟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楼317室0483-8771001原文链接:://.impta.cn/gonggao/202172174900.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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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乌兰察布市招聘511名教师面试内容?

为扎实推进全市创新驱动战略,做好2023年全市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制定本公告。

一、引进

2023年全市引进高层次人才1327人,其中市直865人,旗县市区462人。引进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以下简称《人才需求目录》)。

二、引进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对象为下列人员之一: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或一流学科建设高校重点建设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2)。

3.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免费培养协议)。

4.区内外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本科毕业生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5.202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名大学的海外留学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详见附件3)。

三、引进条件

(一)引进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及其他资格条件。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学历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45周岁(1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为准;另有规定的,以人才需求目录为准。

6.2023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止到2023年6月30日。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7.本次人才引进应聘人员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且符合上述引进对象范围和岗位引进条件方可参加应聘。

(二)下列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现役军人。

2.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机关事业单位试用期内正式录用(聘用)的工作人员。

3.2017至2019年乌兰察布市高层次人才引进考察通过后拟聘用自动放弃的人员。

4.近5年乌兰察布市机关事业单位辞职或被辞退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6.在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7.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程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逐项进行。

(一)网上报名

1.人才引进报名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直接登录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wmpta.org.cn)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至5月28日17:30。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名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签署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填写《乌兰察布市2023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按照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的《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信息网网上报名操作流程图文说明》进行操作,下载并使用“报名照片处理工具”对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进行检验和处理,检验合格后上传。

4.报名期间报名人员可实时查询各引进岗位报名人数。

5.报名人员必须填写是否服从调剂。

6.报名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报每一项信息准确无误后保存(如果提示无法保存,请按照系统要求减少字数,否则无法保存),然后在“提交审核"栏,点击“提交审核”按钮进行授权,一经提交,不得更改,未点击“提交审核”,将无法进入网上审核流程,视为报名人员放弃本次引进报名资格。

7.本次人才引进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报名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务必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用于网上资格审查和考察(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审查环节必须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提前打印并妥善保存,逾期将无法打印)。

8.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将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须提交加盖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报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以及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乌兰察布市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等扫描形成电子版材料。

将上述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指定的电子邮箱wlcbrcyj@163。应聘市直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按“主管部门+引进单位+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应聘旗县市区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按“旗县市区+主管部门+引进单位+岗位+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

应聘人员须在5月28日17:30之前将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5月28日17:30之后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9.报名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引进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与网上报名同步开展。

2.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3日9:00至5月29日17:30。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审查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发送到指定邮箱材料的审查情况,提出审查意见。对不符合引进条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简要说明理由。(本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取网上审查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随时关注网上报名系统审核状态情况。)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5.引进岗位所设专业以教育部19、2012年颁布的研究生、本科专业目录及以后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专业学科目录为准;引进岗位所设专业条件的审核以报名人员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上标注的专业为准(不允许以第二学位专业报名应聘)。

(三)考察

1.各级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引进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地区、本部门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

2.考察时间。具体考察时间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取消引进资格。

3.考察所需材料。应聘人员参加考察须提交以下材料:《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报告、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

4.考察方式。主要通过审阅引进人员所提交材料,并根据引进岗位工作任务和实际需要,可取面试或专业技能考察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拟引进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等。

5.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对于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岗位引进数的,由各级人社部门会同各引进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根据岗位引进数和考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对于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等于或少于岗位引进数的,由各引进部门按实际考察结果确定考察合格人员。

6.旗县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直各主管部门要在考察结束后一周内,将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报告,报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人力开发科。

(四)体检

体检人员须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由引进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以及国家关于公务员体检的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引进人员因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引进资格。

(五)公示聘用

1.根据拟引进人员考察、体检结果,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公示期为7天。

2.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须由引进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规定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内引进人员不得参与区内外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未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不得调离乌兰察布市。服务期内辞职人员须承担人才引进违约责任。

3.引进人员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人才引进工作的任何阶段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二)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聘用在乌兰察布市范围内中小学校任教的,享受《乌兰察布教育系统引进优秀人才实施办法》(乌教字〔2015〕114号)相关优惠政策。

教育部直属六所免费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

(三)应聘人员对《人才需求目录》中的专业、其他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向各引进单位咨询。咨询电话详见《人才需求目录》。

(四)本次人才引进是否进行调剂聘用需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引进情况另行研究确定。

(五)本次人才引进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请予关注。引进人员在人才引进工作期间要保持所留电话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沟通不畅而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公告由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 咨 询 电 话:0474-8320213 8301779

网报技术支持电话:0474-8246513

纪检监察监督电话:0474-8321083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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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教育局制定全市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面试方案并具体组织实施市直中小学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旗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本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工作。公开招聘面试方案上报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准并在乌兰察布市人事考试中心网上发布;面试有关要求详见面试方案。

(二)报考“蒙授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须用蒙语作答。

(三)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当场公布。